早兩天,朋友分享了一則新聞給我,原來是我前老闆欠租二百萬被業主追到上高等法院。
這公司我曾經工作了8年,從二十多歲少不更事,一直做到總經理,雖然只是小公司,主力員工不足10人,但也是我以前一個小成就,也是建基了我不少良好及不良工作習慣的地方。我這個老闆是一名很著名的排舞老師,所以我的主要工作都是跟進演出、管理舞蹈學校,兼任其個人助理等等,尤記得當年我可以訊息不斷,從早到晚都有不同客戶、製作公司、學生、學生家長的訊息來回,當然還有老闆,他是最多訊息的一個,由公司的運作,到他社交平台的發文,甚至是渡假訂機票、賭馬等等,都是我,到後期連他老婆換手機、半夜找不到老公也關我的事,從中我學習到同時大量處理無數碎片化工作,及控制自己某時段誓死不回訊息不聽電話的堅持。
8年後,我終於決定了離開,因為我覺得我在這裡已沒有什麼發展空間,我不想再來多8年,然後等老闆年紀大了不玩了,我就不知做什麼好了。之後我跌跌碰碰的做了幾份工作,也創過業,到現在還是沒什麼出色,不過至少嘗試過更多不同東西,也叫值了。
說回主題,這老闆在我離開了幾年後,又多開了一間店,主打瑜珈、瘦身類的課程,我一看就知道不是好東西,開店的地段店租肯定貴,位置又不吸引,開瑜珈肯定不會賺,當然我也知道這店不是開來賺錢的,是有其他目的,什麼目的不方便說,但我也不看好。其實跳舞這一行流轉很快,每幾年就有新的風潮,新的流行舞種,每年都有一批新血出現,隨時就會過氣,我當年也曾預估過這老闆還能紅多少年,這也是我打算離開的原因之一,早走為妙。
不過這次他欠租欠到上新聞也出於我意料,雖然我沒有幸災樂禍的感覺,卻有一種唏噓感,同時也有一點慶幸自己當年決定離開,要不然現在我就肯定又成為出氣包,兼頭焦額爛了。
往事已過,新聞看完就算了,好好地活好自己的人生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