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八海母亲的新闻要有新的进展。可以看到网络时代舆论的力量还是很强大的。徐州的当地公安部门为了回应网民的关切。对这个被铁链锁着的八孩母亲的来历进行了一番调查。并且公布了调查结果。这位不幸的母亲。原籍是在云南。90年代的时候就患有精神病。原名叫小花梅,是其母亲托同村的桑某把她带到徐州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然后警方找到了桑某,桑某说。她把小花梅带到徐州后不久就走丢了,她也没有报警,也没有通知父母。显然。徐州警方给出的这个说法。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地方。甚至和最初的说法有矛盾。比如。董某一开始说小花梅是要饭到了丰县被他的父亲捡回家的。但是在婚姻登记上却有小花梅准确的原籍地址。还有桑某把小花梅带到徐州,走丢了之后也不报警,也不通知家人。这个举动实在太怪异了。很多网友质疑这个说法是编造的,但是我认为。徐州警方给出了这个说法应该是真实的,只是细节还不够完整。因为面对这样一个有广泛关注度的事件。而且追溯起来是上世纪90年代年代比较久远的事情,就更没有必要在这个上面遮遮掩掩,这样反而对政府部门不利。公布出来的应该就是他们调查了解到的真实情况。
从已经公布的这些情况推测真实的情形。我觉得可能是:小花梅曾经在云南当地结过一次婚,因为精神病发作被退婚了,而小花梅的父母也不愿意承担长期照顾小花妹的责任。因为当地是一个贫困山区,我觉得这是可以理解的,并非他的父母不顾亲情,实属无奈。于是将小花梅卖给了同村的人贩子桑某。而桑某不可能当着警察的面承认自己当初江小花梅贩卖给了丰县的董某。承认自己贩卖人口的罪行,所以就编出来一个受小华为母亲之托带小华为治病,并找好人家嫁了的蹩脚理由。
这显然是一场人伦悲剧。但是在整件事中似乎找不到一个可以承担所有责任的坏人。小花梅的父母生活在云南的贫困山区。没有能力承担长期照顾一个精神病女儿的责任。把小花没卖掉,并希望他能找个好人家。实属无奈。也许我的想法大多数人接受不了。但我还是想说一下。如果是一个神志清醒的正常人。任何人都无权要求他做任何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更不用说把他当成物品一样的买卖。但是对一个没有自我意识和健全神智的精神病人。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是有权利为他做决定的。比如把自己孩子卖给愿意收留他的人。因为在某些情况下这样可以达成。改善各方生活状态的结果。贫穷的山区父母可以减掉一个负担,改善生活。而子女也有了愿意收留他的人的照顾。但是在小花梅的这件事中,显然并没有得到这么圆满的结局。他被买家用链子锁起来,并且成为了生育机器。如果这件事中有一个恶人的话。那就是董某人。精神病人虽然不是健全人。但他们也应该享有基本的人权。而且在中国刑法中有明文规定。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是强奸罪。而那个人贩子桑某。虽然小花梅是与其父母自愿交易。这在情理上。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理解,但毕竟是违反法律的,还是应该受到惩处。而且她肯定是一个惯犯。是否违反他人意愿拐卖过健全人这件事情也应该彻查。
在快要写完这个帖子的时候,无意中看到有人找到了这篇旧文,提到了2001年的一次警方的行动中,解救出了被拐卖的妇女,其中就有一位姓桑的。她的老家与徐州警方通报中,小花梅的原籍完全一致。很早以前看过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纪录片,其中提到很多受害者后来也加入了人贩子的群体成为加害者。所以徐州警方通告中那个将小花梅带出云南的桑某,是不是就是这个曾经被拐卖过的桑玉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