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昨天的思考,今天先说3点:
1、首先共产主义的先行者们在马克思出生前一二百年前就设计出了这个理论,同时不少人也在北美大陆澳洲亲自做过局部的实验,但是无不以失败而告终。
2、当马克思来到这个世上,总结了他们的理论和实践后以当时看來还比较发达了的所谓发达英法几个工业国为蓝本,创立了共产主义学说理论,可这个理论尚未在那些国家里充分施展,甚至都沒普及,历史的车轮已跨越了他的理论门槛,即这些国家劳资关系已大大地缓和了,事实求是地说:马克思的理论巳滞后变得无效了。
到今天,马克思的理论已过去一百七十多年,他所描绘的社会主义景象在欧洲和西方,乃至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未出现,或并没看见良好前景。这已是一个被公认的事实,并不需要考证和辩解。原因是跟随这个理论的阶级们对他失去了兴趣,不被认可。
而目前只作为一种学问或学说在象牙塔大学里展出和研究,这就是马克思学说目前的真实处境。
3、任何一种学说如果没有主动去运用掌握它的某种社会力量,那么它就是花瓶而已,只有装饰的功能,别无它用。但是这个理论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却在俄罗斯这个欠发达的农业国找到了合适的对象,即俄罗斯穷人需要它,因为用暴力推翻自己的统治者这是很有吸引力的,于是这个理论成功了,但仅仅是暴力学说在一个落后的国家成功,但破坏一个旧事物容易,建设一个新事物却很艰难,这就是后来的十五个加盟共和国,即后来的苏联。
首先这十五个国家联盟在一起,盟约规定:自愿加入,也可自愿退出⋯⋯这是先决条件。这为后来苏联的解散奠定了法律依据。
所以前苏联的垮台从法律上来讲各国各民族是持之有据,依宪行事,这个没有问题。
明天继续